為深刻汲取響水“3.21”特大爆炸事故教訓,進一步加強全省水利安全生產工作,江蘇省水利廳部署從4月中旬至7月底在全省水利行業(yè)開展百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活動。
活動涵蓋省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,重點突出水利工程建設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、實驗室危險化學品、辦公經營等人員密集場所等領域。
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,從4月中旬至5月中旬為部署動員、自查自改階段,要求制定方案、落實責任、細化措施;從5月中旬至6月底為深入排查、集中整治階段,要求安全檢查全覆蓋,隱患及時整改上報;7月為跟蹤督查、鞏固提高階段,要求各地各單位開展多種方式督查,重點地區(qū)及時跟蹤復查。
活動要求,一要加強領導,落實責任,明確牽頭部門,細化工作任務;二要突出重點,務求實效,及時通過水利安全生產信息上報系統(tǒng)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,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導;三要強化宣傳,營造氛圍,充分發(fā)揮各類媒體作用;四要嚴肅問責,總結提高,進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產長效機制。